在经历了几年的野蛮发展后, 互联网价值得到认可同时问题也不断暴露 。部分企业存在着夸大收益、片面宣传提示不充分的隐患 ,甚至存在着搞资金池、非法吸收公众款、非法集资和网络诈骗等行为。
2016年 8月 24日,银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国家 互联网 信息办公室联合发布《网络借贷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法》,给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带来了明确的方向。 在整个行业负面舆论不断的情况下,社交金融作为互联网时代重要创新却异军突起。
社交金融是基于社交关系的金融互助行为,可有效降低交易成本,通过去中心化的方式解决传统金融征信、风控存在难题,大降低了信息不对称。近年互联网巨头无不重视社交的功能属性,互联网金融也在积极寻求在社交场景下的突破。微信红包和转账中就有社交互联网金融活动。基于熟人借贷强关系的社交金融市场规模已经达到万亿级别,社交金融或许将成为新经济的下一个风口。
9月21日,由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主办的“社交金融的机遇与挑战——2016普陀山论坛”在浙江舟山普陀山举行。来自金融及法律领域的十多位专家学者、互联网金融企业代表,围绕“社交金融”这一普惠金融时代的重要创新同台论道,共同为新经济与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献策献计。
中欧陆家嘴金融研究院执行副院长刘胜军从“信用革命”切入,阐释了社交金融的意义和前景。他指出,互联网化的社交信用,便于信用积累和信息公开,可以突破地域限制,扩展资源空间,使社会闲散资金在更广的空间范围内得到有效配置。针对“熟人借贷”,他也指出,这种模式可以降低借贷双方的“信息不对称”,通过模式的不断进化,“熟人借贷”未来能够把熟人信用转化为社会信用,并对国家经济发展创造巨大价值。
华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副教授、互联网金融法律研究中心主任何颖着重讲到金融者保护问题。她指出,互联网金融使得大量不为传统金融所覆盖的人群也能够获得金融服务,这种“长尾”效应导致高度涉众,“大”技术的不当利用也可能侵害消费者信息安全与隐私权。互联网金融鼓励创新与保护社会公众权益二者不可偏废。
从另一方面看,金融消费者自身的风险教育水平和理念也需要提高和重塑。上海新金融研究院研究员、北京大学互联网金融研究中心博士后郭峰指出,社交金融和传统熟人借贷对比,更加标准化,交易范围更广,但在互联网时代熟人的定义是模糊化的。现在出借者大多还不会选择借款人,只去选看上去实力强的平台,这实际上遵从的是传统的刚性兑付的逻辑,平台为了发展用户投其所好,就偏离了信息中介的轨道,成了信用中介,这将导致金融风险聚集。为借贷双方提供点对点借贷服务的社交金融模式,能够金融消费者的风险教育提供另一种示范。
熟人借贷是社交金融的一个重要类别,借贷宝做的正是创新的熟人借贷。据借贷宝副总裁文杉介绍,虽仅成立一年,借贷宝的注册用户已达1.28亿,企业用户2万家,平台累计撮合交易额超过800亿元。目前已经为用户打造出一个底层的、基础的借贷工具,未来还将利用其社交金融生态,逐步规范传统线下的借贷交易,以及个人和企业的信用行为,进而可以在更广阔的时间和空间维度上,推动建立全社会的诚信秩序和信用体系。作为借贷宝努力参与社会诚信体系构建的一步,平台已着手将用户逾期记录上传中国人民的个人征信系统。用户如果在借贷宝平台借款逾期超过一定期限,信用“污点”将可能会被央行记录在案。
结合最新的网贷监管办法,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教授、经济法研究所执行所长钟瑞庆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法律责任进行了深入分析。他指出,基于法律的逻辑,目前监管对平台的责任规定其实是相对含糊的,不存在太多硬性的要求,未来还需继续细化才能落地。同时他还指出,社交金融正在向3.0进化,在经济上具有非常巨大的扩展空间,可以预见,这个领域的成功者将会是伟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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